還有繼續去CW的理由嗎?

相信大家都對上次CW36的掃場事件有一定了解。

參展攤位被滋事份子騷擾,自稱執法人員來沒收賣品送檢審淫。作為熱忱於同人活動的參與者,今次事件其實相當難以定位:道德塔利班團體、執法人員不正當的做法、極度主觀的淫審霸權、主辦的漠視,你甚至會懷疑自己擁護的同人創作是否襟得起社會道德及傳媒輿論的考驗。

 

事實上,要定位清晰其實只需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還想不想同人創作文化在香港繼續發展下去?」

 

如果回答是「不想。」,我不會阻止這些人,香港文化被一點一點蠶食的時候,會選擇離地往澳門、台灣、日本走避的人為數不少,我只會告訴他們這些地區亦同時面對這些問題,日本動漫文化依然和極右翼保守派努力抗衡中。

如果你回答「想,我想同人創作文化在香港繼續發展下去。」
那事情就簡單了,一同對抗淫審霸權,還有,促請擁有相當主導權的展場主辦負責事件,亦是本文要說的重點。

一個很簡單的概念:活動主辦收取了入場費用及參展攤位租用金錢,賺取活動成果盈行,主辦就應該為活動承擔相當的責任。我們願意付出入場費用,基於我們對主辦能順利舉行活動的一種信任。
一旦主辦失去了大家對它的信任,同人愛好者是沒有必要再繼續入場支持。經過CW36掃場事件,主辦一方完全採取置身事外態度,大家看到的,就只是把淫審條例的詳細內容寄給各參展組織,參與者不清楚淫穢及不雅物品分級的界線在哪裡,蒙上作品可能被檢舉送檢的風險。主辦應該做的,是為淫穢及不雅物品提供一個指引,在場亦應有工作人員巡視處理衝突事件發生,不能以一句「本文只供參考,一切以相關法律條文為準。」把責任完全丟給參與者,因為現時法律亦沒有對淫穢及不雅物品提出一個清晰的指示。

如果主辦方依然是錢照收,態度依舊,大家應該以行動表示自己的立場。再無視過往事件,是對自己創作的權利一種慢性謀殺。抱著「要是連這個僅有展場都不去,那同人活動真的會潰散了」的想法去參與,是比犬儒更愚蠢。狡兔死時,狗至少懂走,而不是留在這個溫熱的九展內繼續煮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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