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聲四起 日本急修版權法的前因後果》

文:HKdoujin

日本文化審議會於2月13日提出修改著作權(版權)法,把違法下載的範圍由音樂與影片擴大至圖片、小說、程式各種內容,在未得到版權持有人的授權下使用,即使只是「cap圖」都有機會遭到刑事方式起訴。該法案提出後引起日本各界評擊,質疑其「打擊網絡使用」、「影響民眾生活」、甚至對同人創作都會產生影響。何以身為ACG產業發源地的日本會提出這種對業界影響極大的修訂呢?且讓筆者由「漫畫村事件」講起。

「漫畫村事件」成修例契機

「漫畫村」是日本是一個盜版漫畫的閱覽網站,於2016年開始營運,自稱是「完全免費的免註冊」漫畫網站,用戶可通過互聯網瀏覽器,免費閱讀違法上載的電子書,包括盜版漫畫、雜誌、小說、寫真集等,於2017年用戶人數一度更上升至近一億人。雖然有日議員及漫畫協會先後發表意見,亦要求網民不要使用,惟「漫畫村」發表強硬回應,更指運營地所在國與日本沒有外交關係,著作權不受保護,故內容的存取者與上載者均無違法性質,可說是公然「走法律罅」的行為。

日本政府亦曾請求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封鎖漫畫村等三家網站,但遭日本網際網路提供商協會發表聲明反對,認為這做法等同於「侵犯通訊秘密」,表明即使政府提出請求,原則上也不會配合。而三個日本的版權相關關注組織網路內容安全協會(Internet Content Safety Association, ICSA)、日本行動內容評估監督協會(Mobile content Evaluation & Monitoring Association,EMA)及網絡先進用家會(Movements for Internet Active Users,MIAU)亦發表聲明,反對這個封鎖請求。情報法制研究所更指,這種請求封鎖特定網站的行為可能違憲。雖然「漫畫村」於2018年在無預警下關站,但這個事件也促成了日本政府檢討其舊有版權法難以活用於網路時代的契機。

修例引起各方反對

其實早於2018年12月7日,日本文化廳已表示會針對盜版網站,會在來年國會提出擴大違法下載的範圍。文化審議會的小委員會於同日交出中期報告,指著作權者及出版業界都期待能有效打擊網上盜版行為,審議會並在及後展開公眾諮詢。不過文化廳透露該提案後,已經引來網上出現大量反對聲音。

前參議員山田太郎表示,這將會帶來日常下載的極度混亂,包括研究網站都會受到監管,這是表現自由的大危機。

律師「ドットコム」表示,用手機「Cap圖」以及電腦PrintScreen已經是大家日常的行為,若然這樣也違法的話將大大影響上網的便利性。他指出,很多委員其實都要求慎重審議修例,不過文化廳卻好像以議程優先,甚至對法例表示擔心的公眾留言,都被當作個別事件處理,完全沒直接回應公眾提出的疑慮。他又質疑文化廳得不到國民的支持,作為發展文化的政府機構是否失格。

除了個人之外,亦有機構反對這個修訂,例如上文「漫畫村事件」提到的三個版權關注組織,都發表聲明反對修例,聲明中三個團體均表示,不能為了打擊網上盜版,而立法讓政府有權力自由監聽、檢閱及封鎖民眾在網上的資料。

日漫畫學會反對修例

今次修例原意希望打擊盜版,但日本漫畫學會卻同樣反對,指修例不單無法有效打擊盜版,還會嚴重影響創作與研究自由。由此看出日本政府與民間還有相當大的認知落差,更早於1月23日反對修例的聲明,觀點概略如下-

1.該修例無法界定下載二次創作是否違法,這會阻礙了二次創作的環境。

2.大家下載文章和圖片作為研究、參考、備忘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如果這些行為即將違法,那將恐怕會帶來研究和創作的萎縮。

3.圖片及文章的上載,與影片及音樂違法上載不同,究竟是否違法實在難以界定,例如社交網站上的短文沒有引用來源是否會判斷為違法呢?

4.即使下載違法化,亦無法監管像「漫畫村」之類的Streaming(串流)服務。現時下載影片或音樂已經是違法,亦不見得有多少逮捕者,立法當初期待的「抑制力」亦不存在。若然通過今次擴大違法下載的範圍,可能未能有效打擊惡意的網路侵權,卻造成一般網路用戶萎縮,阻礙研究及創作這種最壞的結果。

而另一方面,講談社和集英社則對措施表示歡迎,指「ISP的支援不可或缺」、「這是盜版應對方面的一大進展」。

日版權法無「合理使用」概念

今次法例引起的反彈,筆者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是日本沒有「合理使用(Fair Use)」的概念,難以彈性處理不同案例。

在美國版權法中的「Fair Use」概念,是指判斷被告是否侵權時必須考慮以下因素:

1.使用的目的和性質,包括是否有商業用途還是非營利教育目的。

2.版權作品本身的性質。

3.與版權物相比的使用內容與數量。

4.這使用對版權物的潛在市場價值帶來的影響。

「Fair Use」的目的是試圖在版權持有人的利益和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在兼顧原創者利益的同時又鼓勵新的創造,但日本的版權法並沒有這個考慮。在使用習慣日新月異的網路世界,比起現實需要更大的「彈性」,去處理各種立法時可以想像甚至難以想像的情況。再者,日本的「非法下載」至今更沒有任何案例參考去清晰定義「犯法」的界線,這種模糊的狀況令大眾更加不能放心通過限制大幅增加的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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