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奈奈圍毆案 法庭三日審判懶人包】

在2016年2月14日,當事人羅浩峰(下稱羅)相約女網友(虎牙)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並前往酒店「開房」。然而,見面後不久就被虎牙和三名男士帶到附近的零碳天地,再被後來加入的兩名男士毆打。

過程中被被告之一的淩龍拍下影片。其後羅被6人帶回九展,被逼向在場的女coser道歉。

道歉後,羅被虎牙、白毛與皮褸男帶到尖沙咀碼頭繼續拳打腳踢,為時大約35分鐘。之後四人一同前往手機店鋪買手機零件和出售充電器及充電線,企圖毀滅證據。皮褸男稍後離開。

虎牙、白毛和羅離開手機店鋪,三人一同前往尖沙咀鐵路站,羅路上一直被虎牙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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