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災難:自己活動 自己不救?》

在香港進行同人或是Cosplay活動,除了面對版權條例的壓力,還需要面對如淫褻物品審裁處(下稱淫審處)、「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下稱電報辦)」,以至「明光社」的搞擾。縱然版權條例在香港屬於「親告罪」──即是若非由版權持有人提告,其他人仕包含政府亦不得對作品提出版權控訴;然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之中,只要是審裁委員小組的成員就可以對懷疑淫褻、意淫的作品提告。而成為審裁委員小組的成員僅需符合居港不少於7年、通曉書面中英語兩項條件即可,有指審裁委員小組早已滿佈反對同人、動漫甚至「明光社」的線眼,縱然這些消息未得證明,但足以令到同人界以及Cosplay界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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