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創定義收窄為戲仿,同人的位置在哪裡?

文 :JK
星期六(12/10)的《二次創作動畫欣賞及版權修訂條例研討會》,商務經發局和知識產權署也到場討論。我想他們也覺得奇怪,今次研討會的聲音與過往的不同。因為他們聽到了一個很少在版權修訂諮詢會提到的詞彙-「同人」。

同人,簡而言之就是對ACG的「再創作」、「衍生作品」。有人把它定義為UGC(User-Generated Content) Wiki, Open Source 軟件, NicoNico上的Vocaloid作品、MMD、 MAD,全都可稱為UGC。

大家都知道同人作品往往豐富了原作動畫或遊戲的內容,活化了愛好者與原作品的溝通和交流。最近一隻《艦隊Collection -艦Colle-》的網絡遊戲因為日本同人賣場comiket 84大量的同人作品而爆紅。進擊的巨人動畫所衍生出的大量同人作品也催化了這股進擊風潮。

 

kancollre_05 艦これ的角色-島風

然而,一向比時代慢了三拍的政府對這種文化還是慒然不知,還把二創定義收窄為「戲仿」:『二次創作”一詞是一個十分籠統的用語,涵蓋範圍廣泛的不同活動,包括純粹改編或修改版權作品。因此,我們把這次諮詢的題目定為戲仿作品,而非“二次創作”。』(知識產權署-戲仿作品公眾諮詢文件要點),真是好笑,二次創作的定義隨你說改就改,居然說成是為了方便討論。政府對二創的印象,大概就只剩下兩年前唐唐對狼震的對決,高登與facebook上滿天飛的《唐生大地震》與《你呃人》吧?不難怪,對品味高尚、只有名畫名家才能算得上藝術的離地中產,二次創作除了戲仿、諷刺、滑稽與模仿這些「低級趣味」之外,還剩下什麼?當大家的火力還在集中為政治諷刺作品抗爭之時,一樣面臨巨大生存危機的同人創作居然甚少人關注,為同人發聲的人也寥寥可數。

諷刺的是,同人其實比起網絡改圖改歌更危險,創作人是會在一些特賣場上販售自己的作品,不論同人展場彌漫著多麼濃厚的創作熱情、那作品對原作有多麼的愛、怎樣純粹為興趣夢想而奮鬥,外人看來,這些是商業活動就是商業活動,扣你們一頂『對版權擁有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的帽子簡直輕而易舉。可是諮詢期快要結束時仍沒有同人組織走出來發聲可說是十分奇怪。

若然任由戰線只聚焦在政治諷刺改圖、「戲仿作品」,同人界可隨時會被無聲謀殺。今次研討會開始有同人界的聲音出現,至少算是一個開始,但聲音遠遠還不未夠。除非香港的同人參與者自己走出來發聲,否則別指望會有什麼政治明星會為我們的文化護駕。

jasonkong

禮樂崩壞,眾生失智的年代,比起一腔熱血,更需要靭性與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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