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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評論

存在主義哲學:從《腦內選擇肢》談到《銃夢》

文: 彭彭

為甚麼我喜歡日本動漫呢?

除了少女們的存在太令人神往,太過基拉基拉之外,也因為似乎日本人對人的生存和哲學特別有心得。

《腦內選擇肢》雖然已於上季播完,《銃夢》也完成了最精采的故事,但這兩個作品所表現出來的哲學思考,卻十分值得細味。本文嘗試把作者自己對存在主義哲學的認識,放入動漫中互相印證討論。

「艾拉比!」選擇吧!《腦》主角常被神明附身,突然出現逼他做奇怪的即時選擇,而且這選擇還要在眾目睽睽之下完成,主角不能不選,往往只能在無聊的兩三種選擇中,選擇破壞力最小的一種,例如選擇A是當眾吻女主角,選擇B是自己變成少女。那差不多即是說「請你吻女主角吧!」有趣的是,有時故事完了,監督安排在片尾放映主角做出不同選擇的後果,例如如果真的變成少女,「他/她」會與一個男孩遠走高飛,非常幸福。

選擇這回事,可真頂癮,因為選擇就是人做為人最豐富的可能性和存在價值之所在。選擇對於人的重要,也可反映於莎翁名劇名台詞To be or not to be之上。

To be or not to be,是莎翁名劇哈姆雷特之名台詞,鍾景輝至愛之句,早前行年銷有個文化攤位,也在賣To be T恤。

為甚麼To be or not to be是如此重要?為甚麼這是一個文化人如此重視之問題?對商人來說,Sales high or Sales low才是問題。對官員來說,Trouble or No Trouble或Powerful or Powerless才是問題。對於丈夫妻子父母來說,Faithful or Unfaithful,或Kids’ being top or being low才是問題。對於給現代制度馴化了的學者來說,Paper Published or Paper Not Published才是問題。大學生呢?B or C 才是最關心的問題。

然而,如果各位還意識到自己是商人、官員、學者、或學生或夫妻父母以前,先是一個人,就在此刻,to be or not to be,會是個最重要的問題。因為,我們必需先選擇to be 甚麼樣甚麼身份的人,比如to be a businessman or to be a mother,才會引發接下來因選擇了的身份而異的各種問題。

莎翁自己雖然沒有說,但這一句名言To be or not to be,感覺上可以說是存在主義哲學,特別是薩特存在主義的代表句。在薩特來說,存在先於本質,「存在」是漢語翻譯,在德語是Sein,在英語是Being,也就是To be or not to be這名句中的那個「be」,譯作存在是可以,但其實譯作「是」或「成為」亦可,或者說只有同時理解為「成為…」的一種可能性時,才能充份表達Sein或be原來的哲學意味。

如果有人問我,哲學是甚麼,抱歉我太受存在主義的魅力所魅惑,除了能答哲學即研究人之存在之學問,我不太懂哲學還可以是甚麼。人的Being太基本了,甚至比認識論哲學還要基本,很多基督徒知道頭腦上認識神,與在現實經驗中經歷神有差別,這種差別,就是認識與存在之差別。人可以通過語言符號學會很多事物,但如果沒有親身在Being的層次上經歷過,單純頭腦知識欠缺了一種厚實的豐富性。在我,存在主義哲學才是哲學之中心。

好了,如果存在是「成為」不知甚麼的一種無限可能性,即我可以成為商人、官員、父母、學生,或者基本一點物理一點,成為在未來五秒伸出左手豎起拇指的人,或拒絕飲外父所煲腥味甚重魚湯之人,那麼我們存在為人,其根本有二:(一)我有絕對之選擇自由;(二)我存在於一個時間軸上,有過去不能改變之歷史,也有未來之無限可能,以及逼我做一個抉擇的現在。「現在」對人來說是最苛刻的,所謂「現在」,其實是唯一我們可以做事和做抉擇的時間,過去已過,無法返回,未來還未來到,要等它來到,成為現在,我們才可以做抉擇。至於現在,則非常可怕,因為它是強逼我們做一個決定的時間,例如繼續睡呢,還是起床呢?如果不選擇起床,其實是選擇了繼續睡。我們得做選擇,不選擇時也是在選擇,然後這選擇的後果,會在將來要我們承擔。例如選擇繼續睡,結果是遲到上學或返工,受到老師或上司責備。

我常跟女兒說:「是時候學習做選擇了,比如上街吃飯,也得在ABC餐中做個選擇,假如三個餐都很想吃,你的胃也不容許你一次吃完ABC餐。如果你不選擇,世界或他人自然會替你選擇或逼你做一個不由你自主的選擇。」

To be or not to be,What is it if it is not a question?

薩特自己,很在意選擇的絕對自由,在他來說,人的選擇背後沒有任何原因,可以左右這個自由。如果有一個原因可以左右人選擇的自由,那麼人就不是人,變成物件或神。在薩特的著作中,「原因」就是他所指的本質。亦即是說,存在先於本質,意思是人沒有任何預設本質可以左右他的自由決定。但是,薩特指出很多人把自己扮成神,以為自己有一個本質,例如侍應捧餐走路,會走出一個侍應的格,仿佛他成為了侍應神一樣。他是在批判侍應忘記自己有自由選擇,可以走得不像侍應,當侍應走得像個侍應,侍應這身份即成了左右那人自由決定的一種本質。這在薩特稱為自欺或Bad Faith。其實,侍應隨時可以選擇not to be waiter/waitress,然後一走了之。

說到這裏,大家應明白為何薩特稱自己的學說是無神論。他所講的神是宣稱擁有絕對不變本質之神,是傳統教會所宣揚的神觀中之神。在我,存在主義逼我思考神是不變或變。事實上,說聖經中信徒的主是一種本質神,比如愛神維納斯本質是愛,有點說不過去。維納斯如果不to be love,她就不是她。但聖經中的神可以反悔自己的作為,比如洪水滅世後,上帝後悔,於是立天虹為記,表示不再以洪水滅世。後悔就是對某種本質的否定。所以,我認為薩特是搞錯了神學觀念,才指自己是無神論。聖經指神照自己形象造人,我猜測這形象可能是指神可以自由選擇的這種本質(如果自由選擇是一種本質,這應是唯一一種例外而等同存在的本質)。神造出了像祂一樣可以to be or not to be,可以選擇認同和否定的生物--人。

薩特的書,名叫《存在與虛無》,說得好像很玄,英語名稱實為《Being & Nothingness》。虛無(Nothingness)是強調人的自由背後沒有任何先決本質,所以人被虛無所托住。我們要做自已的決定,我們做了決定以後,別推託那是因為我的本質使然。比如說,一個人殺了人,不應推託那是自己的精神病本質使然,因為他可以選擇在開槍的瞬間停手。殺了人就得承認人是自己所殺,承擔責任。甚至自衛殺人也一樣,人可以選擇不自衛而死在對方上,也不殺對方。當然,計算利害責任則是另一門學問--法律。我可以辯稱這是自衛殺人,要求豁免刑責,但殺了人這個事實則不可推諉。

研究存在主義,只讀薩特的不夠。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建基於胡塞爾的現象學。所謂現象學,當然不是一般外間素人那些所謂蒼井空現象學之類的所謂社會現象研究。如果知道有哲學上的現象學,就不會用現象學為名稱呼一種社會現象研究。所謂現象學,是哲學家不相信人的認識能力,認為人憑眼耳口鼻所認識的,只是一個主觀現象,不是對象客體本身。例如我看見你,覺得你很美麗,美麗的你是我眼中的主觀現象而已,並非你本人。相信你也一定會認同,因為你整個人比我眼中所見美麗的你的現象要豐富有內涵得多,但你的豐富內涵,是我不能通過自己的主觀目視現象認識得全備。

當討論引入人的意識及主觀現象,人的Being又變得複雜了。大家相信都理解感受到,或問過自己,自己是甚麼。你會答除了身體,是個靈魂。而我們感受自己的靈魂是甚麼?應該是一個連綿不斷在時間流中做決定的意識,對吧?而意識是甚麼呢?一般可由視覺聽覺及各種感官形成,而五感的特點,就是通過與世界的接觸而產生感應。而五感中以視覺最特別,我視,每刻必有一視覺對象,對吧?試想像這個世界消失了,只剩下我自己一人,我們要視力還有何用?我能用視力看到自己的意識嗎?不能。人的存在就是如此吊詭,我們能看到所有人,偏偏看不到自己。用鏡看到的自己,也不過是自己的身體,不是自己的意識。如果意識之魂才是我本身,那麼人可真是不能看到自己。有心理學者說,人擁有人格,而人格是固定的。對薩特來說,這些心理學家在搞自欺,因為固定人格就是本質,而薩特不信本質。在薩特來說,人的人格是人自己建構的,不是任何既存的東西。你可以跟薩特辯論,說他搞錯,辯稱自己有一個固定的自我存在自己心中。但薩特也有他否定人有自我的言論自由,對吧?你可以當他是瘋子,不理會他。我呢?我曾決定冒著精神崩潰的危險思考他的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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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畫的表述中,薩特的講法很像日本漫畫家木城氏作品《銃夢》的故事,《銃夢》故事指在未來科學世界,人發明瞭把人的意識放入晶片之中,摘除腦袋,放入晶片,以晶片取代腦。有些人發現自己原來是一片被修改了內容的晶片,接受不了就發了狂。故事的喻意是人自認為自我存在的本質本來就不是穩定的。腦是人的精神靈魂所在?不,腦可以換成晶片。就是這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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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思考憑另一存在主義概念突破了人不存在固定自我的危機。首先,我明白人的最中心是一種連綿的意識,而吊詭地,意識幾乎必有對象,或者說失去了對象,我們作為人的意識就沒有憑依。比如說,我的意識感到充實,完全因為我在看著一件有意義之物,比如一棵翠綠的樹。看著樹,我感覺自己很舒服,很想化做那棵樹一樣,於是我的意識憑依在樹上,我即樹,樹即我,直到現實把我喚醒,讓我的視覺離開樹,我才意會到自己不是樹,也不是我看到的任何東西,而是甚麼都不是,只好稱自己為「我」,但很可惜,「我」無法成為自我意識的對象。

說到這裏,大家即明白人的困境,在於人無法離開世界而生存。沒有世界的萬物(我們該感謝上帝創造萬物),我們的意識就沒有停泊之處,如果沒有世界,我們自身甚麼也不是,也不能看到自己,憑依於自己,很慘是也。

如果人刻意相信自己不是萬物,認為自己不同於萬物,而且淩駕於萬物,那麼根據以上對自我意識的思考,我認為這人是在破壞自己唯一的存在憑據,因為萬物的存在,正是我們人的存在的所在。我們聽音樂時寄託自己在音樂中,我們閒談時寄託自己在人倫關係之中,我們踢足球時寄託自已在球與球場中。我們的Being,只能是海德格爾所說的共在。人不能把「在」之前的「共」拿走,沒有了他者,我也不再成為我,我無所憑依。

回到現代或後現代世界,科學精神要求我們抽身於研究對象,做客觀檢驗,不可以把自己主觀觀念加在研究對象身上。這對人的存在方式來說,是一種精神破壞。第一,絕對客觀不可能。人必然把自己的意識寄託於研究對象之上,只能假裝自己沒有這樣做,然後謊稱自己客觀。第二,當人學會了遠距離觀察,不置身其中,漸漸的人就會變成甚麼也不是,失去了價值。在這種意義上來說,西方形式的科學精神是一種人類危機。那是不是說我主張拋棄科學呢?不是。在中國和日本,有人進行著很人性的科學研究,中國人從事的科學有濃厚辯證傳統,日本人的科學則重視順應世界自然,無論中國還是日本的科學,都沒有把研究對象看成不變的客觀死物。事實上,西方科學之中也不是沒有反撥,人類學主張的參與者研究方法,正是對客觀科學的一種反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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