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CW37電報辦掃場事件之詳細過程

 

本人是香港同人決策組成員夏洛特,本文將會紀錄有關CW37舉辦時有同人檔攤被執法人員進行執法行為之過程紀錄。

CW大會於展會開始前約1星期公開文件,文件提及「Comic World 香港該處於活動當日,公眾人士入場前(9-11am),會派員先巡查每個攤位,如發現攤位有某些物品可能未合乎法例,會先作出提點勸喻。」及公眾人士開始入場後,於活
動餘下的時間(按:即11am後),「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按:下稱電報辦)的人員會繼續巡視,如發現有攤檔出售可能未合乎法例的物品,才會作出檢控。

CW37當日(9/2-2014「日」),涉及事件的3樓u4檔於開場前經已備好檔口,並等待相關人員循查,該檔口有一本同人誌封起了膠袋及放入警告標語,但至開場(11am後)仍然未有發現相關人員進行循查。

於展會開場後約1:00p.m. ,有一名男子走到檔口u4前,拿起本子後隨時放下30元後離去,並在檔口前徘徊。

數分鐘後(約1:05p.m.),隨即有聲稱電報辦人員出現於檔口後方(即檔主坐位區),出示委任証後,聲言因為懷疑檔主售賣淫褻及不雅物品,要求檔主出示身份証進行登記。

檔主當場拒絕該位電報辦人員的要求,並要求對方若要進行執法行為就要聯絡警察。

數秒間,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軍裝警員出現於檔口前方,警員要求檔主出示身份証。

當檔主合作出示身份証予警員時,警員說:「若然你不給予身份証予電報辦人員,你可能會被追加『不合作』」。

然後檔主親手將身份証交予電報辦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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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報辦人員於登記完畢後將以上2張回條交予檔主後(按:由於涉及個人資料及檔主意願,故相片中的回條非完整部份),撿走合共5本同人誌並離去,事件中未有人被捕。

檔主追問電報辦人員「為何未有在9:00am~11:00am進行循查就直接進行執法行為」,電報辦人員回答「請你向主辦單位查詢」。

U4檔檔主在執法後繼續開檔,並於完場前前往大會詢問處查詢同樣問題,得到的回覆是「我們(大會)在開場前與電報辦進行會議,但仍不知道對方如何行動。」及「是次CW場地過大」。並於約06:30pm結束了CW37的參展。

事件中無人被捕,而另一組被執法的為地下A12,來自中國的同人社團「萌姬」,但對方不願多談下未有更進一步資料。

香港同人決策組 夏洛特

One thought on “有關CW37電報辦掃場事件之詳細過程

  • shinn303030@yahoo.com.hk'
    11 2 月, 2014 at 2:42 上午
    Permalink

    CW主辦單位「出爾反爾」(說有勸喻,但最後冇)「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對事主零勸喻以直接檢控。事主聲明,如一有勸喻,知道當書不合資格,會立即收回。事主事後與主辦單位溝通,結果,主辦單位:「電報辦(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點做事唔關我地事」。明顯是推卸責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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