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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評論

《希特勒式的抹殺》 – 探討同人文化與道德標準的矛盾(四)

文: 一弦

 

以《探討同人文化與道德標準的矛盾》命題的系列,不知不覺已經寫到第四集了。好像每次寫的時候也懷著冤枉的心情,有如怨婦一樣的疾筆振書。這次也不例外,也沒辦法例外。如同之前一樣,矛頭並不打算指向淫審制度(制度本身其實並非最嚴重的問題,最嚴重的是審查人員的質素,不過在這裡就不作詳述了。),而是指向主辦單位。

 

本次CWHK37(第37屆香港Comic World,著名同人誌即賣會)發生的種種事端,又一次敲起了同人文化的滅亡警號──也許是最後一次的警號。筆者之前的撰文提及,本次CWHK37,大會將採用香港書展及動漫展的方法,聯絡了「電報辦(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於公眾人士入場前派員先巡查每個攤位,如發現攤位有某些物品可能未合乎法例,會先作出提點勸喻。公眾人士開始入場後,再發現有攤檔出售可能未合乎法例的物品,才會作出檢控。眼看來似乎是良好的處理手法,但最終主辦單位卻為一眾攤主帶來空前的失望。

 

出爾反爾 未警告 先查封

活動當日,云云參展攤檔依照大會指示,於公眾人士入場前準備好將會出售的作品,等候審查專員的檢查。所謂的檢查時間過去,公眾人士正式入場──此時,場內並沒有攤檔收到專員的警告還是禁售指令。當眾檔主認為自己的作品已經合符標準、法律之時,場內卻是陸續地傳出噩耗──有電報辦的審查專員以「放蛇」手法,稱已購入檔主的作品,並懷疑刊物有淫褻及不雅內容,要求檔主出示身份證登記。而在不久後更有警察入場,稱需要檢走桌上的作品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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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宅文化研究@passiontimes.hk》網民 – Alan Ngai)

 

總結當日,至少有兩個攤檔遭受同樣的情況。活動結束之後,百萬個疑問從筆者的腦海中溢出,而據悉主辦單位則只表示不會干預電報辦的執法。這不難令檔主產生「中伏」的感覺,事先張揚「公眾人士開始入場後,於活動餘下時間,『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人員會繼續巡視,如發現有攤檔出售可能未合乎法例的物品,會作出檢控。」,但最終的結果卻非如此──這不單單是把檔主當成了白老鼠,簡直有如與檔主騙進羅馬鬥獸場,隻身面對數十頭雄牛一般。

 

這明顯與大會一開始的說法不同,亦明顯與眾人的期望有著極大的落差。到底當初高調宣稱的「預審時間」何在呢?檔主在預審時間內沒有收到警告,是否可以認為自己的作品已經通過了審查呢?然而繼續販售,卻最終招致被沒收的敗果,難道這是檔主的責任嗎?

 

排難手法突兀 對檔主零支援

主辦單位當日更可以說是錯漏百出、貽笑大方──當日某售賣一般向作品的知名攤檔有著長長的人龍,而檔主也已經作出相應的動作,派出專人指引購買者排隊,儘量做到對場內的影響降至最低。而主辦單位做的竟然不是協助檔主控制人流,反而是叫限制檔主的售賣量,驚人地提出「10分鐘派10個籌」的處理手法,最終更是整個攤檔被封鎖近半小時。恕筆者孤陋寡聞,我從來沒有聽過一個主辦單位自己不去控制場內人流,反而將人流過多歸咎於參展者的事情。打個比如,難度時代廣場會埋怨連卡佛人流過多,要他們A分鐘派B個籌嗎?不可能,主辦是求財的,怎麼可能待薄自己的生財工具──CW的主辦單位告訴你,可以。不僅僅沒有為檔主提供協助,甚至更說出:「如果再不派籌就會終止你們的販售」等等云云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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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宅文化研究@passiontimes.hk》網民 –  Felix Song)

 

作為一個參加者,不少人去租用這個場地,無非是為了將作品公諸同好、尋求知音,且展示自己喜愛角色的二次創作。所收取的微薄金錢,壓根不是為了賺錢(甚至沒想過賺錢,筆者的攤檔今年是虧本的),那不過是為了支撐場租、印刷費等成本,好讓能繼續於這個同人界中生存。然而主辦單位卻沒有為這群小眾提供支援,先出爾反爾地將他們送上斷頭台,繼而在安排、控場上再給檔主被上致命一擊,這樣的主辦單位真的可以嗎?

 

「要消滅一個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

希特勒上面的名言,相信無人不知。而同人文化所面對的局面,卻漸漸變成了這種狀況。慢慢開始有人認為,只要照香港現行法律去回應、去創作,自然就不會被警告,惹上官非。

 

容許我進入「鄭子誠時間」──或許所謂的「衛道之士」比我們所想像的還要武功高強,從CWHK33開始一直的放蛇搞局,並不是為了堵塞一時三刻的作品,而是要滅了整個文化。看準公眾的不認識、法理上的灰色地帶、主辦單位的庸碌無能,一步一步地向同人界灌輸「十八禁、BL(Boy’s love)、GL(Girl’s love)都是不該存在的,畫了就要檢控」的思想,最終這種思想會慢慢成為主流,讓本來是屬於同人文化一部份的十八禁、BL、GL作品成為十惡不赦的妖魔鬼怪。

 

難保有一日,整個同人、次文化甚至二次創作也會受到這種對待。

 

作為暫時全最最大同人誌即賣會的主辦單位,卻對這個文化欠缺支援與保護,也許摧毀這個文化的,不是香港有著灰色地的審查制度,而且CW的主辦單位。

 

參考資料:

同人組織黑蛛白蛛的Facebook專頁:http://www.facebook.com/Reina.BsWs
受害攤檔(3/F,U4)檔主的噗浪:http://www.plurk.com/p/jpoc82
《宅文化研究@passiontimes.hk》Facebook Group:http://www.facebook.com/groups/Otaku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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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希特勒式的抹殺》 – 探討同人文化與道德標準的矛盾(四)

  • nijigenso@hotmail.com' nijigenso

    「要消滅一個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
    逆向思考的話.
    那麼「若要令道德_消失的話,就要令大眾的道德底線一步步向後移」
    靠什麼?回想大家如何接受BL/GL/18+/不倫戀/…….
    其實應該沒有太多人一開始就看重度作吧.

    長遠來說其實是文化戰爭

    參考作品:
    青之花/放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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